为深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全县春耕生产农资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决定从2月6日起开展全县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一、抽检产品类别
流通领域的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以及农业用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农业用硫酸钾、氯化钾、硫酸铵等化肥产品;农膜(棚膜、地膜);车用柴油(0#柴油)。
二、承检机构
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相关检测机构。
三、抽样实施
抽样工作实行人员抽检分离。抽样时,应至少有两人以上抽样人员参加,应向被检单位出示抽样人员的有效证件,并详细填写抽样单。抽样人员发现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存在无证无照等无需检验即可判定涉嫌违法的情形的,应当终止抽样,立即通报辖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检验和复检
将抽取的样品送至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结果出具后,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提出复检要求且符合复检条件的,由省局指定原检验机构以外的承检机构进行复检。
五、严肃抽检工作纪律
抽样人员要严格按抽样规范组织抽样,不得利用承担监督抽查工作的便利,牟取非法或者不当利益。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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