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宝清县东北虎保护与安全防控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宝清县东北虎保护与安全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宝清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宝清县东北虎保护与安全防控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人虎冲突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科学合理地处理人虎冲突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应对、专业处置、协同合作、高效联动”的应急处置原则,全面提升宝清县人虎冲突应急处置能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工作目标
有效保护东北虎这一珍稀物种,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或减少东北虎伤人及造成其他财产损失事件的发生。规范人虎冲突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各部门协同配合、高效应对。
四、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成立宝清县人虎冲突应急处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同志担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三大农场、自然保护地、十个乡镇、九个国营林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县人虎冲突应急处置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肖海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曾 涛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胡 锋 副县长
王建东 县东升湿地管理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
关宏伟 宝清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成 员:何 风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
姜英昊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 勇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 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于德水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袁 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世彬 县畜牧总站站长
王秀明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金宝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立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丰恺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李 洋 宝清镇政府负责人
肖超群 七星泡镇政府镇长
周国良 夹信子镇政府镇长
郎明宇 青原镇政府镇长
潘德海 小城子镇政府镇长
孙起文 朝阳镇政府镇长
李长江 龙头镇政府镇长
吕 威 尖山子乡政府乡长
夏 天 万金山乡政府乡长
李 明 七星河乡乡长
马瑞富 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姜远新 东升湿地管理局副局长
康安征 五九七农场有限公司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张 强 八五二农场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部长
张克超 八五三农场有限公司林业管理区主任
蔡晓龙 龙头林场场长
徐宝库 宝山林场场长
曹旭忠 宝密桥林场场长
肖福山 六道林场场长
曲 成 梨树林场场长
于海峰 东方红林场场长
杨 志 胜利林场场长
李晓山 头道岗林场场长
王祖金 四方顶子林场场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宝清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关宏伟同志兼任,主要负责人虎冲突事件发生后的报告、通报、召集等相关工作;应急处置总指挥部设在县应急救援中心指挥室;靠前指挥部根据事件发生地随时调整。
注:各成员单位自行成立人虎冲突应急处置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各乡镇、林场要组织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作人员成立快速反应小组,对东北虎出现的警情赶赴现场进行初步确认。本预案如有人员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信息发布与宣传策划,引导公众正确看待人虎冲突。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通过权威消息、专家解读、现场报道引导舆论,稳定情绪,避免不实信息传播。利用多种渠道普及人虎冲突安全防范知识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内容,增强公众意识。向媒体提供准确信息、协助采访,监督引导报道内容,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周边群众,对东北虎进行追踪和监控,防止东北虎再次伤人;在必要时,配合专业人员对东北虎进行麻醉、捕捉等工作。设置警戒、维护秩序、协助人员疏散、实施道路管制和交通疏导。与其他小组配合,保障医疗救护、安全保卫、监测评估工作顺利开展,为麻醉捕捉等专业行动提供警力支持。加强治安巡逻,化解居民返家或财产受损引发的纠纷,排查受损区域安全隐患,防止次生事故。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东北虎的生态习性、活动范围等进行分析和研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组织专业人员对东北虎进行监测和保护,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捕捉、转移等工作。接到人虎冲突报告后启动应急机制,协调资源、明确职责,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各部门行动。评估人虎冲突风险因素,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动态监测系统,通过多种途径收集信息、发布预警。统筹协调应急资源,按需合理调配,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指导恢复重建工作,对事件全过程总结评估,分析优劣,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应急处置提供参考。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卫生健康局:统筹协调医疗卫生资源投入人虎冲突应急救治,依现场情况合理调配资源,为急救和治疗提供专业指导。针对病菌和传染病风险,指导卫生防疫工作,在冲突区域及周边开展公共卫生监测,防控公共卫生问题。收集汇总医疗救治信息,建立数据库,为评估和研究提供支持,及时向上级和其他部门上报、共享信息。
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养殖户等采取防护措施,如加固牲畜圈舍等。对于受损的财产,相关部门及时进行统计和评估,为后续补偿提供依据。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车辆调配保障,交通管控,野生东北虎的转移工作,交通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各乡镇、各农场:负责初步信息核实、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周边人员疏散。配合县公安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对老虎的行踪进行追踪。协助设置警戒线、准备相关的捕捉工具等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对村民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村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与周边乡镇的信息交流和协作,共同做好人虎冲突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各林场:负责初步信息核实、加强日常巡逻、日常监测与预警,强化信息报送,协助追踪与处置。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照明设备、通讯设备、防护用具、急救药品等,对林场内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同时,要确保林场内的道路畅通,以便应急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到达现场。
(三)应急救援小组
1.监测评估组
进行事件动态监测。持续跟进人虎冲突现场,利用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实时掌握老虎行动轨迹、范围和行为模式,冲突关键期尤要注意其新动向,同时关注对周边生态环境(植被、其他野生动物)的影响,评估生态效应。根据本次人虎冲突事件的实际情况,分析现有应急处置预案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如信息沟通机制是否顺畅、资源调配是否合理等。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和措施,为完善宝清县人虎冲突应急处置预案提供参考,提高未来应对类似事件的能力。(负责单位:省林草局委派的专家组、县林业和草原局;总召集人:关宏伟)
2.安全保障组
一是现场警戒与隔离。设置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靠近,避免人员受老虎攻击或惊扰老虎;制定疏散路线,组织疏散受威胁人员至避难场所,保障疏散有序、快速完成;二是安全防护保障。为工作人员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实施交通管制,设路障保障应急车辆通行,规划停车区防拥堵;维护周边秩序,与社区居民沟通化解矛盾;配合其他小组工作,为人虎冲突事件解决后相关区域提供安全保障、检查受损区域隐患;三是应急处置。公安局配合专业人员对东北虎进行麻醉、捕捉等工作。成立应急处置队伍,配备95半自动步枪、88狙击枪等枪械及弹药。必要时,按照指挥部命令,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负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运输局;总召集人:高勇)
3.联络宣传组
加强信息收集与传递,包括与各工作小组及周边、上级相关部门的信息对接;协调本县林业和草原、公安、应急管理、医疗卫生等部门工作,并与周边地区相关部门保持联络;通过多种途径向居民宣传人虎冲突安全防范知识;及时、准确发布人虎冲突事件信息;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规;监测和分析舆情,对不良舆情或虚假信息及时处理,针对热点问题发布权威信息引导公众,树立政府形象。(负责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单位;总召集人:姜英昊)
4.医疗救护组
在接到人虎冲突事件报告后,快速响应,组织医疗队伍携设备和药品赶赴现场,对伤员快速评估分类救治,设临时医疗点并配备基本急救设施。与运输部门协作,合理安排转运车辆,重伤员用专业救护车转运并保障途中安全。进行现场心理干预和协助后续心理治疗,做好现场卫生处理和防疫宣传指导。(负责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总召集人:于德水)
5.后勤保障组
负责物资供应与管理,储备防护用具、驱赶工具、照明设备、临时设施材料等物资,按规划采购并确保质量和数量,按需调配物资。为应急人员提供饮食、住宿保障,协调调配交通工具。配备并维护通讯设备以保障通讯畅通。对应急各类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现场电力供应稳定,可通过发电机、移动电源为关键设备供电。(负责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各农场、自然保护地等相关单位;总召集人:何风)
6.动物饲养组
负责救护后的动物康复、监护、饲喂、护理、卫生防疫消毒和档案记录等工作。加强日常饲养管理,供应饮食,维护饲养设施安全。强化健康监测与护理,定期健康检查、观察行为和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按兽医建议预防疾病,协助治疗生病老虎。做好应急协助,人虎冲突时向相关方提供老虎信息,配合其他小组完成麻醉、转移等工作。(负责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畜牧兽医总站;总召集人:关宏伟)
7.运输保障组
负责车辆调配保障,依应急处置规模和需求规划运输车辆类型、数量,规划运输路线,勘察人虎冲突区域及周边道路,综合路况、通行能力、障碍物等因素确定安全快捷路线,复杂或陌生区域借助地图、卫星图像分析。负责运输安全保障,制定安全保障措施,配备安全设备,按指令接送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及各类应急物资,应对突发情况保障人员和物资安全。(负责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总召集人:袁军)
五、预警防范
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及时掌握东北虎的迁徙动态和活动范围。当监测到东北虎出现在人类活动区域或有可能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时,立即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类型
1.虎进入人类活动区域形成潜在威胁;
2.虎个体攻击人类;
3.虎个体意外受伤;
4.虎因体弱、饥饿、疾病等原因丧失野外生存能力。
(二)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东北虎的危险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冲突严重程度及安全风险等级,分为三级:
III级:一般突发事件;
Ⅱ级:较大突发事件;
Ⅰ级:重大突发事件。
1.III级:一般突发事件处置办法
当监测到东北虎的活动轨迹靠近人类活动区域形成潜在威胁时,启动Ⅲ级响应。
①强化信息报送,启动应急响应。一旦接到东北虎出现的报告,县林业和草原局应立即对信息进行核实,通过与附近监测点、护林员沟通或派出快速反应小组赶赴现场初步确认。确认信息真实性后县林草局1个小时内向县政府及市林业和草原局汇报,县政府2个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发现情况,经应急处置小组研判后启动III级响应。
②紧急发布宣传,确保人员安全。县林业和草原局主要领导在启动应急响应后1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坐镇指挥,第一时间通过广播、短信、当地政府公告、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传达相关信息。事发地单位及林草局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现场控制和信息采集工作,县政府组织专家组准确研判。
③持续关注事态,组织人员撤离。县林业和草原局在安全距离外对东北虎进行观察和追踪。利用望远镜、无人机、热成像仪(在不干扰东北虎的情况下)等设备,记录东北虎的行为、健康状况、移动方向等信息,为后续决策提供依据。避免过度接近东北虎,防止刺激其产生攻击行为。
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在最短时间内疏散冲突现场及周边群众,引导至安全区域。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疏散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队伍参与现场应急处置,确保一旦发生人员受伤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④统筹各方力量,高效联防联控。建立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平台,与周边地区相关部门实时共享东北虎活动信息,实现统一监测。在更大范围内统筹各方力量,协调行动,确保东北虎离开县域范围后,应急响应解除。
2.Ⅱ级:较大突发事件处置办法
当东北虎出现在人类活动区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时,启动Ⅱ级响应;
①强化信息报送,启动应急响应。一旦接到东北虎出现在人类活动区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情况报告,县林业和草原局应立即对信息进行核实,通过与附近监测点、护林员沟通或派出快速反应小组赶赴现场初步确认。确认信息真实性后县林业和草原局1个小时内向县政府及市林草局汇报,县政府2个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发现情况,经应急处置小组研判后启动Ⅱ级响应。
②紧急发布宣传,确保人员安全。宝清县东北虎应急处置工作专班组长在启动应急响应后1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坐镇指挥,第一时间通过广播、短信、当地政府公告、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传达相关信息。事发地单位及林业和草原局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现场控制和信息采集工作,县政府组织专家组准确研判。
③持续关注事态,组织人员撤离。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各林场、属地单位密切关注东北虎的行动轨迹,公安局组织警力,在最短时间内疏散冲突现场及周边群众,引导至安全区域。应急管理局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疏散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队伍参与现场应急处置,确保一旦发生人员受伤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④统筹各方力量,参与引导驱离。东北虎在人类活动区域附近停留且有潜在威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一些温和的控制与引导措施。例如,利用声音驱赶(如播放东北虎不喜欢的声音,如鞭炮声等,但要注意防火安全)、利用强光照射(在夜间)等方法,引导东北虎向远离人类活动区域的方向移动。严禁使用可能对东北虎造成伤害的暴力驱赶手段,除非其对人类生命安全构成直接且紧迫的威胁时可用麻醉枪进行麻醉。在实施控制与引导措施时,应协调各部门行动,确保现场秩序和人员安全。同时,要密切关注东北虎的反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措施。东北虎离开县域内或者被麻醉后,应急响应解除。
3.Ⅰ级: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办法
当东北虎直接攻击人类、造成人员伤亡或对重要设施造成严重破坏时,启动Ⅰ级响应;
①强化信息报送,启动应急响应。一旦接到东北虎直接攻击人类、造成人员伤亡或对重要设施造成严重破坏时的情况报告,林草局应立即对信息进行核实,通过与附近监测点、护林员沟通或派出快速反应小组赶赴现场初步确认。确认信息真实性后县林草局1个小时内向县政府及市林业和草原局汇报,县政府2个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发现情况,经应急处置小组研判后启动Ⅰ级响应。
②紧急发布宣传,确保人员安全。启动应急响应后,宝清县东北虎应急处置工作专班组长在1个小时内向县主要领导作出汇报,应陪同主要领导赶赴现场坐镇指挥,第一时间通过广播、短信、当地政府公告、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传达相关信息。事发地单位及林业和草原局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现场控制和信息采集工作,县政府组织专家组准确研判。
③持续关注事态,组织人员撤离。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各林场、属地单位密切关注东北虎的行动轨迹,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在最短时间内疏散冲突现场及周边群众,引导至安全区域。县应急管理局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疏散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队伍参与现场应急处置,确保一旦发生人员受伤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④统筹各方力量,紧急现场处置。当东北虎直接攻击人类、造成人员伤亡或对重要设施造成严重破坏时,申请特警大队、消防大队介入,在不伤害东北虎生命的前提下,使用麻醉枪进行麻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运,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养殖户等采取防护措施,如加固牲畜圈舍等。对于受损的财产,相关部门及时进行统计和评估,为后续补偿提供依据。东北虎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响应解除。
(二)处置措施
如东北虎没有对人类构成直接威胁,尽量采取驱赶的方式,将东北虎引导回其适宜的栖息地。在驱赶过程中,要避免对东北虎造成伤害。
如东北虎对人类构成直接威胁,且无法通过驱赶的方式解决,经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采用麻醉、捕捉等方式进行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要确保专业人员的安全。
七、后期处置
(一)东北虎的安置
对捕捉到的东北虎,要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和评估,根据其健康状况和行为特征,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安置。如果东北虎身体状况良好,可以将其放归自然;如果东北虎身体受伤或存在其他健康问题,需要进行治疗和康复后再放归自然。
(二)受损情况评估与补偿
组织相关部门对东北虎造成的人员伤亡、农作物及其他财产损失进行评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给予受害者相应的补偿。
(三)总结与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整个应急处置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今后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八、宣传教育
(一)公众宣传
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东北虎的保护知识和应急防范措施,增强公众的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定期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东北虎的生态习性、分布范围等知识,增强公众对东北虎的认识和了解。
(二)专业培训
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对东北虎的识别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反应速度和协同配合能力。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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