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当前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政策,经综合研判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性加分人员资格现场确认
(一)参加资格审查考生范围
本次资格审查的范围参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当中要求符合加分条件的“项目生”人员。
对国家、省另有政策性加分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所有加分计算均为笔试成绩折算前(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1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6:00
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民生大厦408室
(三)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详见《附件:政策性加分考生相应要求证件及材料》
(四)资格确认的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应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如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则视同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
2.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及主要信息不实或有其他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加分。
二、笔试相关要求
(一)考生考试通知确认
领取准考证前,参加考试的考生需2023年1月9日前在微信金山表单填写“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通知确认表“(请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并提交确认已知考试通知。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1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民生大厦408室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月12日8:30—11:00
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第二高级中学
(四)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本次笔试均使用答题卡作答,要求考生自带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在指定位置用2B铅笔涂卡作答。姓名、考场、准考证号等需用黑色签字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填写。
3.考生在考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考点,根据考场布置图前往相应考场。进入考场前,将手机闹铃关闭再关机装入信封内(信封上注明座位号、姓名),装好后放入“电子设备存放处”。考前15分钟左右,监考员宣读“考生守则”。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以免影响考试。
4.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抄录试题、答案及相关内容,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不能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带出考场。
5.为了不影响安检速度,考试当天考生避免穿戴有金属制品的服饰,提前妥善安置钱包、汽车钥匙等个人物品。严禁将手表、计算器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入考场。
6.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所有考生需自觉遵守国家防疫防控政策,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建议自备N95医用口罩,从进入考点直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包括在考场就座后考试答题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按照规定提前做好有关考试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7. 请考生提前了解考点地址和周边环境,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出行准备。请考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和出行路线,提前到达考点。
8.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请考生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考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9.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员的监督和检查。若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469-5435353
中共宝清县委组织部 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1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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