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一季度直达资金的情况说明
2021年一季度我县共收到直达资金48,201.67万元,主要分以下3项资金。
1、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0,7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1-2月份工资发放。截至2021年3月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已分配10,711万元,分配进度为100%,实际已支出10,711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2、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37,476.67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农田建设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医疗救助补助、学生资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优抚对象医疗保险、优抚对象补助等。截至2021年3月末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已分配37,476.67万元,分配进度为100%。实际支出6,477.81万元,支出进度17.3%。
3、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4万元。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截至2021年3月末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分配14万元,分配进度为100%。
宝清县财政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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