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清镇东湖景区A-03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2-11-25 09:11 来源: 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宝清县人民政府批复了关于宝清镇东湖景区A-03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宝清镇站前街延伸段(时代路至西外环),道路全长1230米,道路红线40米,总用地面积4.99公顷。

2.宝清镇东湖景区A-03地块(中央大街与通达街交口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5.23公顷,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容积率不大于0.02,绿地率不小于45%,建筑控制高度30米。

3.宝清镇东湖景区A-04地块(中央大街与滨水西路交汇处),规划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用地面积0.28公顷。

4.宝清县八五三农场第四管理区4-01地块(八五三农场第四管理区西北处),总用地面积0.17公顷用地性质为排水设施用地U21,规划建筑总面积5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以下,容积率控制在0.3以下,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控制高度10米。

5.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3-01地块(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东、造纸厂西),总用地面积1.01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规划建筑总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以,容积率控制在0.6,绿地率不20%,建筑控制高度20米。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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