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审计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审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预算编报范围
第三部分: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作为附件公开)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部门预算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部门预算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支出功能分类)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九、关于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十、关于项目支出绩效表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审计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 公开原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第三条 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方便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部门负责分管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及分管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部门及分管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本部门及分管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中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预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预算单位构成等。
(二)部门预算表。主要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等预算表及相关说明报告。
第六条 部门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等。
(二)部门决算表。主要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等。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 公开方式
第七条 预决算信息在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财政资金”专栏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第五章 公开程序
第八条 根据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本部门公开预决算信息。
第二部分:审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中共宝清县委办公室 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宝办文〔2019〕34号),审计局主要职责为: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下级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三)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下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属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按规定对县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五)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协助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重大案件。
(九)在职责范围内支持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十)负责归口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机构设置
审计局部门预算是包括局机关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内设机构5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情况如下:
(一)内设机构:1、办公室与法治审理室2、文行与农业审计室3、财政税收与社会保障审计室4、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室5、督查室
(二)所属事业单位:宝清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审计局部门总编制人数30人,在职实有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7人。
四、预算编报范围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为审计局本级和下属预算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
第三部分: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2022年部门预算表(具体明细见附表) 审计局-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批复表。
第四部分:审计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审计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425.38万元,与上年收支总预算386.31万元相比,增加39.07万元,同比增长10%。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5.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门预算收入总表的说明
审计局2022年收入总预算42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5.38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07万元,同比增长10%。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增加。
三、关于部门预算支出总表的说明
审计局2022年支出总预算42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77万元,与上年预算327.71万元相比,增加42.06万元,同比增长1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55.61万元,与上年预算58.6万元相比,减少2.99万元,同比下降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压缩开支。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审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5.38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5.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25.3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算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5.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96万元,项目支出55.61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支出功能分类)
审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7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34.54万元,公用经费235.23万元;项目支出55.61万元。其中:
1、2010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46.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45.36万元,增加1.02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相关支出增长。
2、20108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8万元,增加26.5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增多,相关审计费用增加。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33.6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34.16万元相比,减少0.55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减少。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3.5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32.88万元相比,增加0.65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1.1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纳入本年预算。
6、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6.0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8.71万元相比,增加7.31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增加,相关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7、221020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0.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8.97万元相比,增加1.53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增加,相关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审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9.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5.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96万元。
人员经费(即工资福利支出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之和)36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5.87万元、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82.85万元、奖金17.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5.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67万元、住房公积金2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1万元、离休费11.9万元、退休费21.71万元、医疗费补助11.35万元。
公用经费(即商品和服务支出)9.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万元、水费1万元、办公取暖费3.13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1.7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1.国公出国(境)费0 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1.7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 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用车费用。
(1)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厉行节约、改进作风等政策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车运行费支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审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支出功能分类)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所以报表为空表。
九、关于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审计局2022年项目支出55.61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3个,共计51.61万元,分别是(审计项目经费38.73万元、车改补贴11.11万元、公务接待费1.7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共计4万元,是指(行政)【2022】63号中央对地方审计机关专项补助经费4万元。
十、关于项目支出绩效表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应编制项目支出绩效共12个,实际编制项目支出绩效共12个,绩效编制率为10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43万元,主要包括本部门的办公费3.7万元、水费1万元、办公取暖费3.13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万元。比 2021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相关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其中:货物采购3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审计局账面固定资产总值90.53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2台,价值31.53万元,其中:科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2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车辆0台。共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其中: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其他资产价值59万元。
(五)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内容仅包括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领取的无须单独报账的预算内资金。
2.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反映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4.上年结转:反映以前年度安排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三公”经费:指用一般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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