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宝清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标定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政治方向。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习重要内容。2023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会前学法9次。制发《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指导性文件,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公布《2023年度宝清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进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把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作等纳入合法性审查。2023年审核政府常务会议议题50余个;审核政府及各部门行政协议20余份,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9个。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组织全县各相关单位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2023年,共梳理出县级政务服务事项1522项。组织开展各类“政商沙龙”活动89次,累计收集问题和意见建议109个,已全部解决,完成率达到100%。制发《宝清县企业首席服务员实施细则》,建立以行业管理为主体,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首席服务员”、分管领导为联络员的首席服务员队伍,目前宝清县设首席服务员45名,联络员73名。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充分发挥好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3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件,其中已办结25件,未审结2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0件,其中8件正在审理中。二是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经清理,保留54件,修改0件,废止10件。三是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举办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40余家单位42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资格考试,全县共计156名新增执法人员考试。制发《宝清县全面推行涉企执法领域“四张清单”制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经梳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379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633 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66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8项。
(五)牢记法治惠民初心,法治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不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县共计培养“法律明白人”540余人。组织召开2023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了具体部署,2023年调解688起矛盾纠纷,调解成功649起,成功率94%。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个调解室,整合非诉讼纠纷的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多元化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选派30名专业人员担任乡镇和村居两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法律顾问,建立微信群138个,入群人数达64284人,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问题150余件。
(六)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全县各相关单位召开第三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领会,共同发力,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努力以创建成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水平、见实效。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召开县委十七届四十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宝清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在县政府第23次常务会上听取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汇报。制定《宝清县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清单》,细化明确了各级各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清单。2023年,县委常委会上开展会前述法4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回顾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二是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人才引进等方面存在短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落实,开展法治督察,以查促改,以查促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二)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培训力度。针对行政执法薄弱环节,开展实案培训。邀请相关专家进一步强化培训力度,采取以案说法,以案学法的形式,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依法执政理念。
(三)高质量推进“八五”普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在全县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中共宝清县委 宝清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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