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宝清县乡(镇)法定行政
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及在宝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黑办发〔2024〕7号)关于深化向基层赋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行政执行能力,按照《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推动向基层赋予行政权力事项的函》(2024-301)和《双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一梳理编制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梳理形成《宝清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及时更新现行行政权力事项及办事指南,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有效衔接,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平稳、规范运行。
附件:宝清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宝清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政策解读文件链接:http://www.hlbaoqing.gov.cn/bq/1268/202409/c07_2135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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