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水务局机构职能

2024-03-15 14:35 来源: 宝清县水务局


单位名称:宝清县水务局

单位地址:新华路56号

联系方式:0469-5423358

电子邮箱:bqxswj@163.com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局长   蒋殿奎 主持水务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分管机关党务等相关工作

副局长  分管水政执法等相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权限内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权限内江河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权限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权限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权限内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实施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组织实施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指导全县权限内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非季节性河流河道采砂活动的审批、发放《河道采砂准采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权限内组织编制、实施、审查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7、组织实施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实施中小型水利工程验收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国家、省和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权限内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利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水务系统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承担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县总河湖长、县级河湖长确定的事项。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姓名张岩

办公地址新华路56号水务局办公楼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负负责机关党务、政务、事务、人事、财务、信访、信息、保密、安全、督办、行政审批监管、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水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机构名称水资源综合管理股

负责人姓名于文露

办公地址新华路56号水务局办公楼四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负责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等。


机构名称水利建设综合管理股

负责人姓名贾冰

办公地址新华路56号水务局办公楼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河湖水库综合管理股(河湖长制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王芳毅

办公地址新华路56号水务局办公楼五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负责承担全县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实施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非季节性河流河道采砂活动的审批、发放《河道采砂准采证)》。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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