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龙头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2024-03-15 11:36 来源: 龙头镇

单位名称:宝清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宝清县龙头镇龙头村

联系方式:0469-5190003

电子邮箱:6619456@qq.com

一、概况

龙头镇位于宝清县西南25公里处,镇域面积1088平方公里,下辖10个行政村、6个自然屯。总人口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239人。龙头镇地处浅山区和半山区,境内有4个县属国营林场、14个八五一一农场连队和全省第二大水库——龙湖水库。龙头镇素有“黑土绿谷”之称,曾是欧盟组织认证的有机食品基地,是全县最大的次生林和人工林区。总耕地面积10.1万亩,人均耕地面积10.1亩。

二、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党委书记 魏延磊: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劳资工作。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李成江: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统计工作,分管人才和人事劳资工作。

人大主席 孙安波: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巡察、科协、乡建、垃圾转运、生态环境、秸秆禁烧工作。

业务对接:县人大、县委巡察办、科协、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县环卫处。

包保兰花村,指导做好所包村屯的信访等各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政治任务。

党委副书记 金:负责镇党委日常事务,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好党建、意识形态工作。主管群团、政法、保密机要、档案、老干部、老促会、关工委、机关工委、反邪教、生态总长工作。分管组织、宣传、民政办、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党建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联系夹信子镇法庭。

业务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政法委、县委办(档案局)、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县民政局、老干部局、关工委、机关工委、县委保密和机要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县文联、县助学梦想基金会。

包保柳毛河村、农林村,指导做好所包村屯的信访等各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政治任务。

纪委书记 渠春雷:负责镇纪检工作。协助孙安波做好县委巡察工作。督促全镇机关党员干部和各村屯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

业务对接: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

包保东龙村,指导做好所包村屯的信访等各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政治任务。

组织委员 王晨曦:负责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业务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

包保龙泉村,指导做好所包村屯的信访等各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政治任务。

宣传委员 胡金鑫: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网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分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业务对接: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网信办、县委统战部、县宗教局。

包保龙头村,指导做好所包村屯的信访等各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政治任务。

武装部长 张麒煦:负责武装、退役军人、政协联络组、营商环境、工业科信、经合、电商、自然资源(国土)、市监、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移动、联通、有线电视、电信、邮政。分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协管政法工作,协助孙远征同志抓信访稳定工作。

业务对接:县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政协、教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经合局、营商环境局、电商办、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县邮政局,联系夹信子镇国土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包保大泉沟村,指导做好所包村屯的信访等各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政治任务。

政府副镇长 马立山:负责农业生产、水务(河长办)、农技推广、农业信息、农药瓶回收、秸秆综合利用、富硒产业、畜牧、农机、灌区收费及管理、卫健、新农合、新农保、就业。协管乡建、垃圾转运,生态环境、秸秆禁烧、生态总长工作。协助镇政府镇长做好统计工作。

业务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河长办)、畜牧局、农机局、县供销联社、县粮食服务中心、县气象局、水文局、县富硒产业发展中心、卫健局、医保局、就业局、农保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县环卫处、县职业技术学校。

包保龙头村,指导做好所包村屯的信访等各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政治任务。

政府副镇长 孙远征:负责政府常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扶贫、人居环境)、信访稳定、应急安全、打非、消防、交通、工会、农村经济管理(金融保险)、三资清理、电力、分管综合办公室、应急办公室、经管站。

业务对接: 县政府办(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发改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打非办、乡村振兴局、交通局、信访局、县经管总站、县总工会、农商银行、电业局。协调镇农商银行,联系供电所。

包保庆九村,指导做好所包村屯的信访等各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政治任务。

人大副主席 李盛轩: 协助人大主席抓人大主席团工作。

业务对接:县人大。

包保红山村,指导做好所包村屯的信访等各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政治任务。

三、主要职责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龙头镇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张

办公地址:龙头镇人民政府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综合业务行政管理

机构名称龙头镇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张

办公地址:龙头镇人民政府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党建业务行政管理

机构名称龙头镇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卢晓鹏

办公地址:龙头镇人民政府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综合执法业务管理

机构名称宝清县龙头镇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人姓名:张秀敏

办公地址:龙头镇人民政府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负责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者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宝清县龙头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宝清县龙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人姓名:武

办公地址:龙头镇人民政府院内南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联络接待信息采集等工作。

机构名称宝清县龙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宝清县龙头镇网格化服务中心)

负责人姓名:申龙范

办公地址:龙头镇人民政府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 ,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建设。  

机构名称宝清县龙头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人姓名:牟洪波

办公地址:龙头镇人民政府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等工作。

机构名称宝清县龙头镇综合文化站宝清县龙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负责人姓名:有洪芳

办公地址:龙头镇人民政府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抓好群众文化活动,劳动技能培训,文化创作培训。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ICP备案号:黑ICP备11003563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