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宝清县宝清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宝清镇胜利街416号
联系方式:0469-5422685
电子邮箱:bqzzfbgs@126.com
一、概况
宝清镇位于宝清县中部,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和交通枢纽。镇辖22个行政村,8个自然屯。党委、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党务、行政事务等各项工作,按照政策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管理地方事务和经济,为建设地方政权,发展地方经济服务。
二、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党委书记 蒋殿奎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吴忠华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所、统计站
党委副书记 潘德海 负责党委常务、统战、政法、民族宗教和反邪教、群团、扶贫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和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农业农村工作。分管党办、扶贫办、综治办、工会、共青团、妇联、党群服务中心。联系镇东派出所、南顺派出所、镇西派出所、北兴派出所、司法所。
人大主席 牛青海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主管镇政协联络组。
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委书记 张慧颖 负责纪检、巡察整改工作。主持镇纪委工作。
业务对接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
督促指导建设村、解放村各项工作落实。
负责会同分管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做好所包村屯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镇长 赵子夫 负责政府常务、信访、民政、应急、营商环境建设、金融保险工作,协助镇长做好财政、统计工作。分管镇政府办、信访办、民政办、应急办、便民服务中心、镇企业公司。
业务对接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信访局(县信访调处中心)、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社区指导中心)、县残联、县应急局、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局、县打非办、县营商环境局、县内各金融保险机构。
督促指导双胜村、真理村、南元村各项工作落实。
负责做好所包村屯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镇长 李守俊 负责工业科信、交通、邮政、电力、商贸、自然资源、村庄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征地工作。分管交管站、乡建办、新农村办,联系镇国土资源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宝清镇供电所、十八里供电所。
副镇长 刘大伟 负责农业、林业、水务、生态环境、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协助潘德海同志抓扶贫工作。分管农技推广站、林业站、水利站、畜牧站、农机站、水产站、经管站、镇林场,联系烟叶站。
组织委员 门雨松 负责组织、干部、人才和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党
的建设工作。分管劳动保障事务所、人事劳资办。
武装部长 李军 负责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主持镇武装部工作。分管退股军人服务站。
宣传委员 张玉娇 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三、主要职责
1、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
2、讨论决定本镇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领导农民群众大力发展社会经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3、加强党委自身建设,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选拔,按干部管理权限搞好任免和奖惩工作。
5、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民素质,维护本镇的社会稳定。
6、加强和改善对镇人大、政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部等组织的领导,及时研究讨论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作用。
7、创造性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政策规定。
8、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发展地区经济,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努力提高本地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9、负责村镇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农村城市化建设。
10、搞好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及各项公益事业。
11、完成县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征兵等项工作任务。
12、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群众教育,搞好本地区的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司法行政工作。
13、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四、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郭建军
办公地址 宝清镇政府二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
机构名称 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王峥岩
办公地址 宝清镇政府二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镇村两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机构名称 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高延玉
办公地址 宝清镇政府二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察权、行政强制权等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等。
机构名称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人姓名 张仁翔
办公地址 宝清镇政府二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等。
机构名称 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人姓名 娄和星
办公地址 宝清镇政府二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流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
机构名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人姓名 金长春
办公地址 宝清镇政府二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人姓名 张银岭
办公地址 宝清镇政府一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做好本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扶贫开发、农业综合服务、农田水利等工作
机构名称 综合文化站
负责人姓名 王雪
办公地址 宝清镇政府二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抓好群众文化活动,劳动技能培训,文艺创作培训。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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