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机构职能

2024-03-15 11:45 来源: 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单位名称:宝清县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单位地址:宝清镇胜利街414号

联系方式:2684993

电子邮箱:sysbqryf@163.com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务             名   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秦运波 负责主持全局党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双先 负责常务工作,分管办公室、规划发展股、西山煤矿、岚峰煤矿、供销公司、燃料公司、洗煤厂,联系煤炭协会

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志国负责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分管煤监大队、驻矿员服务中心、监控中心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于向阳 机关党委书记,分管全局党建、纪检、信访、煤炭经营管理工作

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庄英国 规划发展股工作

党组成员、驻矿安全监督员服务中心主任张亮亮 负责驻矿安全监督员服务中心工作

总工程师 魏久堂 负责全局技术工作

副总工程师 常文清 负责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地方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工作,分管生产技术股和慧丰煤矿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煤监大队大队长 李翰升负责全县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三级主任科员王国新负责安全监管和培训股工作

副科级干部李维民 负责生产技术股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落实省、市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全县煤炭生产开发规划,拟订全县煤炭工业发展规划。依法对全县煤炭开发建设、复工复产、生产安全、经营及综合利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2、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煤炭行业和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贯彻落实煤炭行业和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提出煤矿安全生产目标建议。

3、承担全县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指导和监督全县地方煤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地方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负责组织全县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责提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奖惩的建议。

4、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地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等规定的情况。对地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参与地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监督检查地方煤矿企业的安全费用提取和安全资金使用情况。

5、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煤矿提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指导全县地方矿井关闭和报废工作。

6、负责全县地方煤矿“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等灾害防治工作。组织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关于煤矿瓦斯治理利用的政策措施。

7、负责全县地方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和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负责监督煤炭行业建设工程主体工程质量。负责全县煤炭产量和煤炭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综合统计发布工作。汇集和分析煤炭工业经济运行动态和安全生产调度信息。

8、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地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9、负责全县煤炭行业技术进步工作。组织煤炭行业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的引进、推广与应用,指导地方煤矿企业开展科技攻关活动,指导煤炭行业开展科技成果鉴定。

10、依法整顿煤炭市场经营秩序,协助经济运行调节部门做好全县煤炭供需平衡调节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煤炭产运需衔接的政策、措施建议。

11、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12、承担宝清县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宝清县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与县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县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负责县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

三、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沈耘屹

办公地址 宝清镇胜利街414号4-406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及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煤炭行业及地方煤矿生产安全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煤炭生产安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煤炭生产安全宣传工作。

机构名称 规划发展股

负责人姓名 庄英国

办公地址 宝清镇胜利街414号2-203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组织编制并实施煤炭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参与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编制。负责监督煤炭行业建设工程主体工程质量。负责全县地方煤矿复工复产管理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煤矿提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指导全县地方矿井关闭和报废工作。依法整顿煤炭市场秩序,对煤炭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县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工业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统计、分析并通报全县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协调煤炭产运需关系。参与协调县内煤炭铁路运输工作。研究拟煤炭近期总量、布局和运行调控方案。承担宝清县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构名称 生产技术股

负责人姓名 李维民

办公地址 宝清镇胜利街414号3-302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组织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地方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和有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县地方煤矿生产能力和井下劳动定员管理。组织开发、引进、推广和应用煤炭工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指导地方煤矿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组织煤矿企业确定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重点和资金筹措方案,协调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规划的实施。负责全县地方煤矿“一通三防”、瓦斯治理和灾害防治工作,监督指导煤矿瓦斯(二氧化碳)等级鉴定管理工作。承担宝清县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构名称 安全监管和培训股

负责人姓名 董伟平

办公地址 宝清镇胜利街414号3-307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对全县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地方煤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长效机制。负责提出全县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奖惩的建议,负责全县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地方煤矿企业的安全费用提取和安全资金使用情况,监督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组织开展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参与地方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负责煤矿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地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地方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对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地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变更等相关材料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机构名称 机关党委

负责人姓名 任延峰

办公地址 宝清镇胜利街414号4-404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其办事机构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四、所属二级(事业)单位

宝清县煤矿安全监察大队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大队长 李翰升负责煤监大队全面工作

副大队长 王凤飞协助队长抓具体工作

副大队长 王哲斌协助队长抓具体工作

(二)主要职责

负责对全县煤矿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 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负责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管理煤矿驻矿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工作。

(三)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内业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张永祥

办公地址 宝清镇胜利街414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内业办公室日常性的工作,相关材料汇总工作。

机构名称 监管一中队

负责人姓名 张连忠

办公地址 宝清镇胜利街414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矿区生产及整改矿井的日常监管工作。

机构名称 监管二中队

负责人姓名 李加涛

办公地址 宝清镇胜利街414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矿区生产及整改矿井的日常监管工作。

机构名称 监管三中队

负责人姓名 董雨霆

办公地址 宝清镇胜利街414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矿区生产及整改矿井的日常监管工作。

机构名称 控中心

负责人姓名 宋宏观

办公地址 宝清镇胜利街414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对局监控平台日常维护工作,承担全县地方煤矿监控系统分析和问题处理并进行汇总工作

宝清县煤矿驻矿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机构名称 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服务中心

负责人姓名 张亮亮

办公地址 宝清镇胜利街414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监督所驻煤矿贯彻落实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煤矿安全规定的情况,跟踪监督煤矿企业整改;负责监督所驻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掘计划、入井规定的人数、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所驻煤矿采掘工程进展情况和银币工程的违规施工生产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所驻煤矿现场安全状况,发现煤矿存在重大隐患危及人员安全时,要立即通知现场指挥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作业人员,要求煤矿企业立即整改,并向所属单位报告,拒不执行的,要立即提请所属单位严肃处理;所属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向所属单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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