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

2024-03-15 11:46 来源: 应急管理局

单位名称:宝清县应急管理局

单位地址:宝清县胜利街414号

联系方式:0469-5422614

电子邮箱:bqxajj@163.com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务姓名工作分工

书记、局长王建东主持全局党政全面工作

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王东立负责驻局纪检组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孙立明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工会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王立奎负责全局常务、财务、机关后勤事务管理、信访、人事劳资、项目建设、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全局行政许可审批、政策法规、案卷评查、行政复议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领域行业管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魏巍负责全局党务、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宣传、工作纪律等工作。

党委委员地震检测中心主任于泓负责县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工作,主持地震监测中心全面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赵洪林负责安委办专项督查、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管理等工作,配合王立奎副局长管理执法大队日常工作。

四级主任科员王选秋负责局科技和信息化、防灾减灾工作,配合王立奎副局长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应急救援大队队长王强负责森林防火、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救援工作,主持应急救援大队全面工作。

四级主任科员张舒配合王立奎副局长负责工贸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县直及在宝中省直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起草政府文件方案并贯彻实施。

3、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人武部门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县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依法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县直及在宝中省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违反安全生产系列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行为的调查和行政处罚工作。依法组织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负责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

17、负责全县防震减灾行政管理工作。依法对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重建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

18、承担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工作。

19、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0、负责归口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21、领导和管理县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徐海

办公地址宝清县应急管理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构名称应急指挥中心

负责人姓名:董文奇

办公地址宝清县应急管理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人武部门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机构名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张舒

办公地址宝清县应急管理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综合防灾减灾和调查评估统计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刘冰冰

办公地址宝清县应急管理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工作,建立救灾捐赠社会动员机制,依法有序引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统筹全县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四、所属二级(事业)单位

宝清县地震监测中心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务姓名工作分工

地震监测中心主任于泓负责地震监测中心全面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负责按照国家和省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统一规划建设全县地震台(站)及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2、管理维护地震监测台(站);

3、拟定全县地震监测短临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群测群防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全县地震监测及地震趋势研究、会商,并提出预测意见;

6、负责制定全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7、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8、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宝清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务姓名工作分工

大队长王立奎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

副大队长马俊协助大队长完成相关工作

副大队长胡瀚协助大队长完成相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和安全技术标准,并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执行、落实情况。

2、负责年度执法计划的拟定、报审、督办、落实、报告工作;负责年度、月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拟定、报告工作;负责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3、负责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依法开展权限内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和行政处罚工作;建立完善执法工作考核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工矿商贸(煤矿除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按国家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监督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开展企业安全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对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设备、设施、器材实施查封或扣押。

6、负责全县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工作。

7、依法监督检查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施工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受理和查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举报和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或者检查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案件和违法行为。

9、承担局机关部署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执法监察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10、配合职能科室,对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法“三同时”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11、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机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2、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3、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宝清县应急救援大队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务姓名工作分工

大队长王强负责应急救援大队全面工作

副大队长王成岗协助大队长完成相关工作

副大队长李志刚协助大队长完成相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1、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2、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5、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群众应知应会常识宣传工作。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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