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构职能

2024-03-15 11:50 来源: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单位名称: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单位地址:宝清县中央大街170号

联系方式:0469-5423221

电子邮箱:bqgdj@126.com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王春山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 刘宏久 负责全局安全信访方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文化工作,机关工作作风、档案、信息、依法综合治理、争先创优、体制改革工作,分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转播台、发射台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信访工作 

副局长 刘小聃 分管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信访工作

副局长 张 明 负责分管共青团、统战、人口计划生育、妇联、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和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组织实施广电行业标准并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落实省、市、县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指导协调重要文化广电和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及标准化建设。

(七)指导全县文物、博物馆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负责文化遗产申报、监管工作。承担确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八)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规范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跨地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督办督查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和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二)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标准并开展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指导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综合办

负责人姓名 魏伟 

办公地址 宝清县中央大街170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局机关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机关文秘、信访、安全保卫、老干部、统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等项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日常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联系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妇联、总工会、共青团等党务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制定局属事业单位经费年度使用计划和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审计、统计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和监督;负责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汇总年度财务决算,审核下属单位决算情况;负责月度财务主要指标报表和季度会计报表的汇总、审核、上报;负责本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和代征代缴契税工作;负责全系统固定资产帐目及财会档案管理。

机构名称 旅游业务股

负责人姓名 高强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统筹规划全县旅游业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组织实施广电行业标准并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和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机构名称 广播电视股

负责人姓名 田状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电影事业发展规划及监管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广播电视电影宣传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的宣传和播出工作;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业务监督检查;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指导和协调全县性重大电视电影活动;负责上报全县安装使用境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境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许可审核;负责制定全县调频广播、电视广播、覆盖网技术规划和微波、有线电视、有线广播网传递网规划,负责全县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台、微波站的日常技术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科技工作,组织编制科学规划、审核重点科技项目,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的科研、技术革新工作的审核,并组织科技成果鉴定、上报工作;负责本地区从事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施工资格审核。

机构名称 文化管理股

负责人姓名 尤小丹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全县大型文化艺术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文化艺术理论的研究工作;负责文化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各乡镇和基层文化单位的业务考核工作。

负责拟定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文化市场业务档案的监管工作,负责对文化经营场所和经营单位的审核审批发证管理工作,负责对文化市场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制定文物工作的发展规划;负责文物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和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博物馆的业务建设工作;负责文物普查工作;负责基建考古的发掘调查工作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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