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清县国有农业用地经营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2-10-11 09:14 来源:

  

关于《宝清县国有农业用地经营管理

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该文件的目的

为规范全县国有农业用地经营管理,以创新国有农业用地形式,优化配置存量国有土地资源、提高国有农业用地资源利用率、产出率,实现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

二、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了提高国有农业用地的科学规范管理,规模集约化发展,实现国有农业用地收益最大化,我县以富锦市国有农业用地管理办法为依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拟解决我县国有农业用地家底不清、四至不明、监管不力、管理形式粗放、经营观念落后、权属不清,导致的国有农业用地资源浪费,国有资产收益流失,管理体系责任不明确存在的“多头管理”等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成立成立县国有农业用地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国有农业用地运营中心。对全县国有农业用地发包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县甫田国有农业用地管理有限公司(县宝晟国有资产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为县国有农业用地经营主体。运用县国有农业用地资源,加强与国企央企特别是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

四、对有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经过广泛的征求各单位意见,并在充分调研座谈的基础上制定,分歧意见已经修改处理完毕。

五、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该文件经司法局审核,无意见,同意发文。   

原文件地址链接:www.hlbaoqing.gov.cn/bq/1262/202210/c07_74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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