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清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2022-11-10 08:59 来源: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进一步提升应对地震突发事件和抵御地震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有效开展地震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2020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31号)下发实施。《双鸭山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报审稿)也于2021年年初完成,并报市政府待批,直至2022年7月28日收悉《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双政办规〔2022〕17号)。

为落实好此项工作任务,有效保障抵御地震灾害防范工作有序开展,县地震监测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借鉴市级《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修订了《宝清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人武部、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政府外事办、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和体育局、工业信息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35家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对《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宝清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二、起草依据

在起草过程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双鸭山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5部法律法规和预案的相关规定,提出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县地震等自然灾害救灾工作新形势、新变化,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地发生的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工作经验和做法基础上完成的。《应急预案》明确规定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努力做到密切配合,高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主要内容

《宝清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共分总则、组织机构、分级及响应机制、监测与灾情报告、指挥与协调、恢复重建、保障措施、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和附则九个部分。重点对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逐一予以明确;规定了灾情信息上报的内容、时限、程序;确定了分别启动地震灾害四个级别应急响应条件、程序和对应采取的行动措施;进一步明确了采取各类队伍保障、指挥平台保障、物资和资金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基础设施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6个方面保障措施。

四、工作建议

《应急预案》是在落实省、市政府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地震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文件,与市级《应急预案》上下衔接,形成了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为指导全县开展地震救援救助工作起到积极推进作用。建议经本次常务会会议讨论完善后,参照市级《应急预案》的发布方式,以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

五、该文件经司法局审核,无意见,同意发文。

原文件地址链接:www.hlbaoqing.gov.cn/bq/1262/202211/c07_7708.shtml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ICP备案号:黑ICP备11003563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