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宝清县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2023-03-31 10:01 来源:

关于促进宝清县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

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措施》基本情况

1.支持省级重点项目。省财政拟安排4亿元项目前期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对3月底完成项目前期、上半年开工建设的省级重点项目予以奖励;市级围绕省财政拟安排的4亿元项目前期资金,全面梳理3月底前可以完成前期、上半年能够开工建设的省重点项目,全力申请奖补政策支持;县级参照市级执行。

2.支持项目复工复产目。省级规定对提前复工、快速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重点项目,省市县给予一定奖励;市级规定对上半年能够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的省市级重点项目,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补。对省级重点项目实现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单位,按实际完成投资额度的3‰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县级参照市级执行。

3.支持规上工业企业。省级规定对当季实现工业产值1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企业,按增量的1%给予奖励,每季度每户企业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政策市级和县级均为争取省级奖励政策。

4.延长实施企业纾困贷款周转金政策。省级规定支持我中小微企业和重点企业按时还贷续贷,帮助解决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市县均为争取省级政策,同时指导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周转金政策,参与企业贷款周转金业务合作,帮助有合理续贷需求的存量贷款客户利用周转金“过桥”周转,缓解企业还贷资金压力。

5.强化领导包报企业工作。省级规定通过现场走访、座谈调研、视频连线等方式进行新一轮有效对接,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运行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市县均参照省级执行。

6.加大促消费力度。省级规定全省发放政府消费券6亿元,用于促进消费活动;市级全年发放政府消费券1100万元,在一季度集中发放不少于360万元;县级全年发放政府消费券不低于248万元,在一季度集中发放不少于62万元。

7.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全面复苏。省级规定对符合入库纳统条件的年度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上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30万元市级除对新增限上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30万元外,还规定对符合入库纳统的大个体每户奖励3万元;县级参照市级执行。

8.鼓励景区免门票政策。省级规定鼓励全国有景区在2023年6月30日前免首道门票,在年度消费券资金内给予一定补贴市县均参照省级执行。

9.支持旅游政策。省级对游客(不含0469区域)在我县停留2天以上,旅游团组达到50人以上,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分不同情况奖励0.5-2.5万元,对年度内旅行社接待来我旅游的游客累计达到1万人次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市县均参照省级执行。

10.支持电商企业。省级对电商企业地产品网络零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在本县入统纳税的,在申报年度内对按新增网络零售额按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市级对电商企业地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且在本县入统纳税的,按新增网络零售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县级参照市级执行。

11.支持资源类产品。省级无此项奖励政策;市级对上半年进口额2000万(含)以上且商品落地率超50%的企业,给予企贷款利息不超过50%的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对上半年地产品出口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企业贷款利息不超过50%的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县级参照市级执行。

12.支持外贸企业。省级对当地经济和就业达到一定贡献的企业,给予贷款利息不超过50%的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市级对上半年进出口总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贷款利息不超过50%的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县级对上半年新增进出口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外贸企业,增量部分每1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其中现有企业最高奖励40万元、当年新引入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13.支持“保交楼”住房政策。省级规定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环比连续3个月下降时,实施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政策。推行“带押过户”模式,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市县级参照省级执行。

14.支持住房政策。省级规定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给予购房者一定比例补助。市级规定按照《双鸭山市人才和二孩三孩家庭购房优惠政策》给予补助,县级参照市级执行。

15.支持工商户政策。省级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机构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市县参照省级执行。

1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省级规定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以上、提高政府采购首付款比例等政策市县均参照省级执行。

17.支持中小微企业和重点企业。省级规定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延期贷款免收罚息;市级面向我县中小微企业和重点企业,将贷款周转金手续费由1.5调整为0.5县级参照市级执行。

18.货币信贷政策。省级无此项政策;市级加大“三农”领域信贷支持,向法人银行提供年利率2%的支农再贷款资金,对应贷款平均利率降至5.5%以下等相关政策;县级参照市级执行。

19.支持“双稳基金”担保贷款省级将符合条件的存量“双稳基金”担保贷款,申请延期还本时限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市县参照省级执行。

20.增值税相关政策。省级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相关政策;市县参照省级执行。

21.农业相关政策。省级无相关政策;市级2023年1—4月份利用温室开展果蔬正常生产(不包括3—4月份育苗),且单栋生产规模在5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每平方米2元的供热补贴县级参照市级执行。

二、与市级政策措施区别

关于《促进宝清县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共确21条,比双鸭山市少2条(一是项目前期资金奖励政策;二是汽车销售促销政策),其余21条全部参照双鸭山市政策措施执行。

三、与省级政策措施区别

省级《政策措施》共20条,我县承接18条,同时根据我县实际,对相关奖励政策进行了调整;县级在省级《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新增了货币信贷政策、资源类产品和农业温室大棚相关政策,但县级《政策措施》无在建项目和汽车促销的相关政策。

四、该文件经司法局审核,无意见,同意发文

原文件地址链接:www.hlbaoqing.gov.cn/1262/202303/c07_90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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