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医保局2号令《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黑医保规[2022]3号)〉的规定,经过医疗机构自愿申请,医保部门资料审核,准入评估小组现场评审,以下医疗机构符合准入条件,拟将以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宝清县明世医院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工作日内直接拨打投诉电话:0469-5432520
宝清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8月09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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