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清县2022年耕地轮作试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5-09 10:04 来源:

各试点乡镇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局:

为确保全县2022年耕地轮作试点任务高标准完成,现将《宝清县2022年耕地轮作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迅速组织实施。

 

 

宝清县农业农村局            宝清县财政局

2022年5月9日

 

 

宝清县2022年耕地轮作试点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轮作休耕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县2022年耕地轮作试点工作,推进政策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202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突出生态优先、综合治理,坚持扩大轮作试点,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聚焦重点区域,集中连片推进,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把耕地轮作制度化探索作为试点的重要内容,创新方式、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加快构建符合龙江实际、有区域特色、常态化实施的耕地轮作制度,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

二、试点任务

2022年,全县实施耕地轮作试点面积403200亩,全部为新增实施1年试点,到2022年底结束。其中实施第一种轮作方式试点面积402700亩,第二种轮作方式试点面积500亩。

三、试点区域

2022年全县新增耕地轮作试点全部为实施1年试点任务,按照“公平、自愿”原则,及结合前期指标申报情况,最终确定以宝清镇、七星泡镇、青原镇、夹信子镇、龙头镇、小城子镇、朝阳镇、万金山乡、尖山子乡、七星河乡、林业和草原局为试点区域。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和草原局,在分配县下达试点任务时,要优先考虑集中连片地块,优先考虑推广应用大豆大垄密植栽培技术地块。

四、技术路径

在耕地轮作试点技术路径上继续推广“一主多辅”种植模式,以玉米与大豆轮作为主,小麦、杂粮、薯类、经济作物与大豆轮作为辅。主要采取两种轮作方式:

第一种轮作方式:2022年新增耕地轮作试点地块前茬(2021年)必须为种植玉米、小麦、杂粮、薯类、经济作物,2022年必须种植大豆,促进大豆种植面积恢复性增长。

第二种轮作方式:2022年新增耕地轮作试点地块前茬(2021年)必须为大豆、玉米,2022年必须种植小麦或马铃薯或甜菜或汉麻,促进小麦、马铃薯、甜菜、汉麻种植面积恢复性增长。

五、补助对象、标准和方式

(一)补助对象。耕地轮作试点的补助对象为自愿参加耕地轮作试点,在各试点乡镇及林业和草原局内合法耕地上,严格按照与各试点乡镇政府及林业和草原局签订协议书确定的内容(含地块信息、任务面积、技术路径、相关义务等)开展耕地轮作试点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含农业企业)或自主经营的农户(职工)。耕地轮作试点补助对象是实际生产经营者,而不是土地承包者。

(二)补助标准。初步暂定新增耕地轮作试点每亩补贴150

元,最终以中央财政核发标准及省政府认定补贴额度为准。

(三)补助方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试点乡镇及林业和草原局将耕地轮作试点面积核实准确、确定是否为合法耕地并符合耕地轮作试点技术路径要求后,财政部门依据农业农村局提报的试点面积,按照相应的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承担试点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自主经营的农户(职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省级统筹、市级组织、县级实施、乡级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市、县、乡四级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里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的耕地轮作试点推进落实指导组,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为组长的耕地轮作专家指导组,试点单位也要成立耕地轮作试点推进落实组和专家指导组,负责制定发布技术意见,开展技术培训观摩和现场咨询。同时各乡镇要加大对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支持力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细化实化任务。各试点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和草原局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明确试点任务、试点区域、技术路径、操作方式、保障措施等内容。5月15日前,各试点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和草原局将实施方案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各试点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和草原局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县下达的试点任务指标,将试点任务落实到试点村屯及林场,村屯及林场落实到具体农户(职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地块。试点乡镇及林业和草原局要与每一个承担试点的农户(职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耕地轮作试点协议书(一式四份,县、乡、村、农户各保留一份),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试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协议文本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各试点乡镇人民政府及林草局分别存档备查。

(三)逐级核查面积。6月上旬开始,各试点乡镇及林业和草原局要组织承担耕地轮作试点任务的村屯及林场对试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实行村屯及林场核查农户(职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将核查结果加盖公章上报乡镇政府及林业和草原局;乡镇政府及林业和草原局依据村屯及林场上报的核查结果,组织人员核查村屯及林场后将核查结果在当地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核查结果加盖公章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抽查无异议后将核查结果加盖公章上报所属市农业农村局审核。乡镇及林业和草原局、村屯及林场要对核查结果负责,哪级出现违规违法问题,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指导服务。各试点乡镇及林业和草原局要组织专家制定完善分区域、分作物耕地轮作技术意见,开展技术培训,指导试点地区农民尽快掌握技术要领,搞好机具改装配套,落实替代作物种子,满足轮作需要。各级农机、环耕、推广、植保等农业农村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耕地轮作的作物调整和技术操作进行指导,确保科学轮作。各地要继续组织开展耕地轮作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掌握耕地质量变化情况。

(五)加强督促检查。各试点乡镇及林业和草原局要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推动试点地块落实、资金拨付落实、技术落实和指导服务落实。对因农民违约、毁约和落实地块不符合试点政策有关要求的要及时追缴已发放补助资金并更换农户、更换地块,确保县下达试点任务完成。

(六)搞好总结宣传。各试点乡镇要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总结,于11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各地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广播、申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轮作试点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试点工作,增强绿色发展的自觉性。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轮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2022年宝清县耕地轮作试点推进落实指导组名单

2.2022年宝清县耕地轮作试点专家指导组名单

 

 

附件1:

2022年宝清县耕地轮作试点推进落实指导组名单

组  长:胡  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张  强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万兴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关宏伟  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金刚  县农机总站站长

赵艳华  宝清镇镇长

肖超群  七星泡镇镇长

郎明宇  青原镇镇长

曲振峰  夹信子镇镇长

潘德海  小城子镇镇长

李成江  龙头镇镇长

吴彦国  朝阳镇镇长

夏  天  万金山乡乡长

吕  威  尖山子乡乡长

李  明  七星河乡乡长

附件2:

宝清县2022年耕地轮作试点专家指导组名单

组  长:  陈万兴  宝清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副组长:  孙淑云  宝清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张淑清  宝清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成  员:  周  宇  宝清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

国亚文  宝清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郭建宝  七星泡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王德奎  青原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乔艳福  夹信子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宋玉宝  龙头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于昌红  小城子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郝淑荣  朝阳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马学发  万金山乡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董  瑾  尖山子乡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常  志  七星河乡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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