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2022年耕地轮作试点补贴申报指南

2023-01-20 14:43 来源:

宝清县2022年耕地轮作试点补贴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在耕地轮作试点技术路径上继续推广“一主多辅”种植模式,以玉米与大豆轮作为主,小麦、杂粮、薯类、经济作物与大豆轮作为辅。主要采取两种轮作方式:

第一种轮作方式:2022年新增耕地轮作试点地块前茬(2021年)必须为种植玉米、小麦、杂粮、薯类、经济作物,2022年必须种植大豆,促进大豆种植面积恢复性增长。第二种轮作方式:2022年新增耕地轮作试点地块前茬(2021年)必须为大豆、玉米,2022年必须种植小麦或马铃薯或甜菜或汉麻,促进小麦、马铃薯、甜菜、汉麻种植面积恢复性增长。

二、申报主体。耕地轮作试点的补助对象为自愿参加耕地轮作试点,在各试点乡镇(林业和草原局内合法耕地上,严格按照与各试点乡镇政府(林业和草原局签订协议书确定的内容(含地块信息、任务面积、技术路径、相关义务等)开展耕地轮作试点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含农业企业)或自主经营的农户(职工)。耕地轮作试点补助对象是实际生产经营者,而不是土地承包者。

三、补助标准。耕地轮作试点每亩补贴150元。

四、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申报主体带好自有耕地证明和承包他人的土地合同到所在村屯进行申报,同时填报申报的地块面积信息并签字印手印进行确认。

(二)签订协议书。试点乡镇(林业和草原局要与每一个承担试点的农户(职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耕地轮作试点协议书(一式四份,县、乡、村、农户各保留一份),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试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协议文本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各试点乡镇人民政府及林草局分别存档备查。

(三)试点面积核实。乡镇(林业和草原局)、村屯(林场)两级核查,乡镇将核查结果在当地进行公示5天,县级进行抽查,无异议后进行上报。

(四)资金发放。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乡镇上报补贴资金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汇总上报给县财政局,财政局依据农业农村局提报的试点面积,按照相应的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承担试点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自主经营的农户(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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