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宝清县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2-10-25 14:55 来源: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关于黑土地保护利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压实保护耕地责任,巩固提升粮食综合产能,进一步加强我县黑土耕地保护,逐步提升粮食稳产增产能力。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牵头制定了《宝清县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现将征求意见稿发与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意见,请于XXX日上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版形式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邮箱:bqnw@163.com,无意见无需反馈。

联系人:金春艳

联系电话:13555118398

 

宝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21025

 

 

宝清县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关于黑土地保护利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压实保护耕地责任,巩固提升粮食综合产能,进一步加强我县黑土耕地保护,逐步提升粮食稳产增产能力,根据《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农农发【2017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40号)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双政办规【20225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内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紧扣当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战略定位,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保障粮食产能、恢复提升耕地质量、促进黑土耕地资源持续利用为目标,以保育培肥、提质增肥、固土保肥、改良培肥为主攻方向,以加强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耕地质量提升、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为重点,不断完善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坚持工程、农艺、生物措施相结合,坚持分类施策、分区治理,坚持统筹政策、协同推进,力争打造一批可复制、能落地、见实效的黑土地保护模式,以点带面形成规模效应,逐步改善黑土耕地设施条件、内在质量、生态环境,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用养结合。不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推进种养循环、秸秆粪污资源化利用、合理轮作等综合治理模式,恢复提升耕地质量、促进黑土耕地资源持续利用。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不同土壤类型、地形地貌及耕作模式等差异,实行科学分区分类,统筹土、肥、水、种及栽培等生产要素,综合运用工程、农艺、生物等措施,实施差异化治理,确保黑土地保护取得实效。

——坚持科技创新、示范引领。强化黑土地保护科技创新,推动科研与生产有效结合,鼓励院县共建,推进县与大专院校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组建专家团队,实行包片技术指导,构建专家指导、技术引领、基地示范、农民参与的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高素质农民培训,示范带动全市黑土地保护利用水平整体提升。

——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压实县、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坚持高位推动,通过示范引领,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企业积极参与。健全黑土地保护责任体系,明确县乡村三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黑土地保护职责,形成黑土地保护建设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

20212025年,宝清县作为黑土地保护重点县,要落实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示范区面积125.4万亩(含黑土地保护标准化示范区面积,以省下达的年度任务为准),项目区实施免耕少耕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碎混和翻埋(压)还田(即秸秆综合利用碎混翻压还田)等保护性耕作。

2025年,建设黑土高标准农田累计达到150万亩以上;计划治理侵蚀沟累计达到100条;免耕少耕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碎混和翻埋(压)还田等保护性耕作累计达到627万亩次(每年实施125.4万亩),其中有机肥深翻还田面积累计达到158.1万亩。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增加1/千克以上,力争增加1.5/千克;旱田平地耕作层平均达到30厘米以上,坡耕地耕作层平均达到25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达到2025厘米,有效遏制黑土耕地退化趋势,构建黑土地保护利用的长效机制。

四、实施内容

(一)加强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坚持水土保持工程与耕作、生物措施相结合,防治黑土耕地水土流失。[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牵头,相关乡镇政府落实]

1.治理坡耕地。对坡耕地采取修筑梯田、地埂植物带、可耕作地埂、等高耕作、少免耕秸秆覆盖、深松等水土保持综合措施,科学配置农田道路、防护林和沟道构建导排水体系,完善蓄水、导水、排水等水土保持配套设施。禁止在15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对15度以上已经开垦并种植农作物的坡地由县政府制定限期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并组织落实;对1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地区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在15度以上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2.治理侵蚀沟。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展大中型侵蚀沟治理,通过工程措施稳固后,栽种护沟林草等生物措施恢复生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侵蚀沟治理等工程及生物措施,治理修复耕地中的侵蚀沟。

(二)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黑土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三建”同步,巩固提升“两区”综合生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水务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相关乡镇政府落实]

1.推进农田灌排体系建设。加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的有效衔接配套,完善田间排灌渠系,形成顺畅高效的灌排体系。完善灌区田间灌排体系,配套输配电设施,实现灌溉机井通电,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水田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

    2.推进田块整治建设。加强耕地平整,合理调整田块地表坡降,提高耕作层厚度。推进旱地格田化、水田条田化建设,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确定田块的适宜耕作长度与宽度。有条件的地区,旱田网格面积一般控制在500亩左右,水田网格面积一般控制在10亩左右,垦区和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可适当扩大网格面积。

3.推进田间道路建设。为推进宜机化作业,保障黑土地保护农艺措施落地落实,按照农机作业和运输需要,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推进路网密度、路面宽度、硬化程度、附属设施等规范化建设,使耕作田块农机通达率平原地区达到100%、丘陵山区达到90%以上。

(三)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发展绿色低碳、节约环保的农业生产方式,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应用,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推动我县绿色生产方式加快形成。[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相关乡镇政府落实]

1.减少化肥与化学农药投入。持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优化施肥结构,推广高效新型肥料和配套施肥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完善病虫疫情监测网络,解决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指导农户科学用药。规范化学除草施药作业,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

2.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与处置。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推广“宝清模式”,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处理,推广新型农膜应用技术,推动农膜利用的“减量化、循环化、无害化”,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3.节约利用水资源。旱田区因地制宜发展喷灌、滴灌、坐滤水种等旱作节水技术;水田区通过完善田间渠系配套基础设施,减少水资源损失率。大力推广水稻节水技术,提高田间水利用效率。

(四)加强耕地质量提升。坚持农机农艺融合,优化耕作制度,推进种养结合,分类推行“三个实施”,增加秸秆、畜禽粪肥等有机物补充回归,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基础地力。[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乡镇政府落实]

1.实施耕地深松轮作。推行深松(翻)整地,打破犁底层,增加土壤通透性和耕层厚度,建立“土壤水库”,提高土壤抗旱防涝、蓄水保墒能力,实现春旱秋防。逐步建立米豆、米豆薯、米豆杂、米豆经等“二二”或“三三”轮作制度,实现耕地用养结合和各作物均衡增产增效。

2.实施保护性耕作。优化耕作制度,推广应用少耕免耕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碎混翻(压)还田等不同方式的保护性耕作。以秸秆还田为核心,按照土壤类型和作物种类推广实施保护性耕作,玉米秸秆主要采取翻埋、碎混、免耕等还田措施;水稻产区重点推广翻埋、旋耕等还田措施;大豆产区重点推广深松或耙茬还田,提升土壤有机质,培肥地力。

3.实施有机肥还田。强化畜禽粪污与秸秆综合利用,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升级。通过市场化运营模式,在养殖密集区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推进畜禽粪污肥料化生产,以有机肥替代化肥。坚持种养结合,推广畜禽粪污与秸秆混合高温发酵生产有机肥技术应用,实现资源有效利用。采用粪肥还田专用机械施用有机肥,结合秸秆粉碎实施深翻整地作业。

(五)加强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加强黑土耕地质量变化规律研究,建立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合理布设耕地质量监测调查点,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农业技术服务机构等配合,相关乡镇政府落实]

    1.建立黑土耕地监测网点。在现有的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基础上,按照黑土耕地有关项目要求,建立黑土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和调查监测点,完成黑土地保护利用长期监测任务。

2.建立实施效果评价制度。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效果评价。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评价中,对影响耕地质量的土壤有机质、耕作层厚度等指标进行监测。及时开展项目效果评价,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保护黑土地、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上发挥作用。完善黑土耕地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价技术,开展执行期和任务完成时的数量和质量评价,监测工程实施效果。

五、分区保护技术路径

根据地形特征、自然条件、土壤类型、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农业生产实际等因素,将我县黑土耕地划分为平原旱田、坡耕地和水田3个类型区,以培育增肥、保育培肥、固土保肥、改良培肥等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落实“龙江模式”“三江模式”等关键技术模式,实行分区保护、分类治理。

(一)平原旱田类型区。主要分布宝清镇、朝阳镇、七星河乡、青原镇、万金山乡、尖山子乡,主要土类为黑土、草甸土、白浆土。该区域地势平坦,土壤有机质普遍下降,耕作层不优,犁底层变厚,土体构型不良。

1.以有机质全耕层补给、增加耕层厚度、建立肥沃耕作层为重点,推广以秸秆翻埋(压)还田为核心技术,因地制宜实施秸秆碎混还田、少免耕秸秆覆盖还田的保护性耕作技术。

2.在种养结合区因地制宜实施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还田,与秸秆粉碎深翻还田同步作业。

3.大力推行耕地轮作,建立科学轮作体系。

4.白浆土耕地可结合秸秆粉碎+有机肥翻埋(压)还田等技术消减白浆障碍层,快速培肥耕作层。

5.完善灌排设施,规范化改造低洼内涝区排水系统。

6.因地制宜开展田块整治,完善农田基础设施。

(二)坡耕地类型区。主要分布于龙头镇、小城子镇、夹信子镇和七星泡镇浅山区向低平原过渡带,主要土类为暗棕壤和黑土。该区域自然土壤属性为黑土层薄,土壤砂砾较多,水土流失较严重。

1.坡耕地推行科学配置农田道路和沟道构建导排水体系,完善蓄水、导水、排水等水土保持配套设施,拦蓄和疏导地表径流;采用改顺坡垄为横坡垄、等高条带种植。

2.适宜地区修建梯田或可耕作地埂,推行改自然漫流为筑沟导流。

3.实施少免耕秸秆覆盖、大垄条带种植、深松、增施有机肥等措施,阻控坡耕地侵蚀退化,保水增肥。

4.大中型侵蚀沟采取修建沟头跌水、沟底谷坊等沟道工程防护设施,营造沟头防护林、沟岸防蚀林、沟底防冲林等沟道林草防护措施,配合沟道削坡、生态袋护坡等措施,构建完整的沟壑防护体系,以有效控制沟头溯源侵蚀和沟岸扩张。

5.小型侵蚀沟实施生态固沟、绿色过水通道、秸秆填沟等综合治理措施,控制侵蚀沟进一步发展或将侵蚀沟修复为耕地。

(三)水田类型区。主要分布在青原镇、万金山乡、夹信子镇和朝阳镇等,主要土类为草甸土、白浆土、草甸型黑土、水稻土。该区域土壤结构不良、透水性差、养分低,井灌区地下水位下降。

1.推广以水稻秸秆翻埋、旋耕、原茬搅浆为核心技术,合理配施有机肥的“三江模式”,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培肥地力。

2.以地表水置换地下水,保护利用地下水资源。

3.完善大中型灌区配套,加强灌排工程建设。

4.规范化改造低洼内涝区排水系统,完善农田基础设施。

5.因地制宜开展条田化改造,开展田块整治,完善农田基础设施。

6.推广水稻节水控灌技术,提高田间水利用率。

7.因地制宜推行少免搅浆耕作,适当深翻,消除土壤盐碱障碍等关键技术。

六、构建保护利用长效机制

(一)强化规划引领。衔接《通知》实施内容,编制全县黑土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坚持高位推动、科学布局、综合施策,统筹实施数量管控、水土保持、田间配套、地力提升、生态保护、监测信息等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黑土地保护规划,统筹做好项目布局、资金安排、政策衔接,集中力量建设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区,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任务,落实保护措施。

(二)强化政策统筹。加强行业内相关资金整合和行业间相关资金统筹的衔接配合。统筹实施大中型灌区改造、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保护性耕作、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等政策,实行综合治理,形成政策合力。加大有机肥还田政策支持,有机肥田间贮存和堆沤用地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探索将黑土耕地保护措施与耕地地力补贴等发放挂钩机制。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秸秆还田、有机肥抛撒等相关农用机具购置。落实国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积极宣传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加强与财政部门、保险部门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农业保险政策资金。建立和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服务指导,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创新”,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鼓励地方政府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加大对黑土地保护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多方协同。强化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科技、财政、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林草等多部门、多单位合作。明确政府、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各自责任,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多元筹资的黑土地保护投入机制。强化示范引领,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以标准化示范区为重点,多主体协同、多政策协力、多技术合成,建设黑土地农田系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示范区。

(四)强化科技支撑。立足我县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强化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提升培育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其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为黑土地保护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组织农技人员队伍,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田间地头,推动实施主体学习运用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提高对周边农户的辐射带动能力。

(五)强化示范带动。以黑土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综合组装项目资金,探索开展黑土地保护典范整建制创建,支持建设一批整县、整乡、整村、整片推进的黑土地保护样板。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树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带动农户土地流转;强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推广土地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发展土地规模经营,为黑土地保护创造有利条件。发挥寒地黑土、绿色有机、非转基因优势,推进黑土地保护与发展高效农业、品牌农业的有机结合,提高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效益。

(六)强化依法保护。认真贯彻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把黑土地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保障粮食安全相结合,明确黑土地保护与其他行业的关系,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形成联动工作合力,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厉打击盗采泥炭黑土等违法行为,做到依法管土、依法护土。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压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责任,发挥县黑土耕地保护推进落实工作小组作用,坚持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组合出击,深入实施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省里分解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黑土地保护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落实治理任务到地块,发挥好乡(镇)村组织动员群众作用。县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落实资金,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内容。相关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黑土地保护工程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黑土地保护利用实施监督管理。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统筹落实中央和我省政策,每年底向县政府报告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情况。

(二)强化资金支持。聚焦黑土地保护重点县,统筹安排相关转移支付和预算内投资,加大黑土地保护利用投入。以黑土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利用等专项资金,一体化综合施策,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各级政府应当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统筹用好黑土地保护利用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整合项目资金,落实工程、农艺等措施,推广综合治理技术模式,引导第三方服务机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大黑土地保护投入。

(三)强化考核评价。建立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相关工作纳入县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增加黑土地保护考核权重。以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为引领,发挥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的示范引导作用,确保全面完成黑土地保护工作任务。

(四)强化宣传培训。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科技人才队伍、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和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培训,提高黑土地保护利用科技含量。宣传黑土地保护利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科学知识,推介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黑土地保护工作,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黑土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黑土地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黑土地、保护黑土地的良好氛围。 

 

附件:1.宝清县黑土耕地保护推进落实工作小组名单

      2.2021-2025年宝清县黑土耕地保护任务分解表

         3.宝清县黑土耕地保护示范区统计表

 

附件1 

宝清县黑土耕地保护推进落实工作小组名单

 

  长:蔡纯意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兴国 副县长

  员:林灼涛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肖海鹏 县财政局局长

叶玉刚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全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姚念光 县水务局局长

  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关宏伟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文勇 县粮食服务中心主任

  军 宝清镇镇长

肖超群 七星泡镇镇长

郎明宇 青原镇镇长

李成江 龙头镇镇长

曲振峰 夹信子镇镇长

潘德海 小城子镇镇长

吴彦国 朝阳镇镇长

  天 万金山乡乡长

  威 尖山子乡乡长

  明 七星河乡乡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黑土耕地保护推进落实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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