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响应的通知

2022-06-27 10:06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各有关单位:

 

 

  预计6月28日白天到29日凌晨,我县南部及东南部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极易引起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依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黑汛指发〔2022〕11号)和《宝清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县防指会商决定于2022年6月27日21时启动县级防汛Ⅳ级响应,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各有关单位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发展,加强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落实值班值守,隐患排查、人员避险等防范措施,做好山区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县城内涝处置应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各有关单位责任人要立刻在岗、在位、在状态,履职尽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宝清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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