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教育和体育局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一支适应宝清教育快速发展的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和谐、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宝清名师工作室为阵地,打造一支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引领全县教师快速成长的高素质名师工作团队,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全县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全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推动全县教育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设立宝清县名师工作室,进一步挖掘名师蕴涵的潜在资源,提升他们的影响力,培育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梯队,创立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机制。制定和完善名师管理制度,激励名师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搭建有利于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的新平台,打造全县一流的教师团队。
三、性质与宗旨
名师工作室,是在县教体局指导下,以名师为主体的非行政性工作机构,以探讨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升学校办学品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主要任务的帮扶合作共同体。
名师工作室以名师领衔,以活动与研训为主要内容,旨在发挥名师作用,多方面,多角度搭建学科教研交流平台,从而带动更多的教育工作者快速成长,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职责任务
名师工作室组成:每室由一名主持人,若干名“优秀青年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为成员组成。其中,主持人由各校上报,教体局审核确定;成员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在征得学校同意的基础上,确定1——3名培养对象。
1.培养优秀教师。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既是工作室的负责人,也是工作室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工作室工作方案,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一学年)内达到培养目标。
2.开展课题研究。名师工作室以我县教育工作实际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素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每学年为一个工作周期,每三年为一个规划周期。规划周期内要完成一个县级以上规划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
3.推广教育教学成果。名师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论坛、专题纪录片、现场观摩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周期内,名师工作室应开设一定数量的县级及以上公开课、培训讲座或论坛(报告会、研讨会)。
4.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名师工作室要结合课改,结合本室目标,开放性的开展工作,借助网络、媒体,把一对多的帮扶辐射到全县。通过网络互动交流,实现资源共用,成果共享。
五、建设与管理
1.县教体局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加强对名师工作室的组织管理,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政策、组织和经费保障。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县教体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人事股、中初教股、中小学教研室等相关股办负责人组成。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中教股。
2.各校负责各自名师工作室日常管理,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搭建平台,为各工作室之间交流互动提供便利。
3.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第一责任人,负责计划、组织、协调工作室日常工作。工作室成员要积极配合主持人,认真对待主持人交办的任务,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六、保障激励措施和考核管理办法
(一)保障激励措施
1.条件保障。名师工作室挂牌安排在名师所在学校。相关学校须大力支持“名师工作室”和名师的工作,要为“名师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2.经费保障。县教体局为名师工作室设立专项业务经费,每个工作室每年度业务经费用于工作室工作开展和项目实施,包括添置书籍、课题研究、专家授课、观摩考察等费用。教体局将对取得预期工作业绩的名师工作室进行适当奖励。
3.政策保障。对工作室考核合格者优先提供参加高层次研修、学习考察和学术研讨等活动的机会,在评优评先、职称晋级时,同等情况下可根据学校情况享受优先待遇,申报省、市课题时优先推荐。对积极主动支持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的单位,在评选先进集体以及年度目标考核中,作为重要指标和依据。
(二)考核管理办法
1.名师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规划周期,以学年为一个工作周期,教体局按有关评估标准对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评价。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的情况,工作室在培养和指导教师方面发挥的作用,工作室在推广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中取得的成绩等几个方面。
3.对名师工作室及其成员的考核由分管局长率局股办相关负责人实施。考核结果打分,按分排序,划分等级。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将认定有资格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优秀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自我整改、诫勉约谈或取消名师工作室。
附件1 宝清县名师工作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附件2 宝清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
宝清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1
宝清县名师工作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对宝清县名师工作室的科学管理,促进名师工作室的高效运作和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加快我县中小学优秀教师的培养,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现就宝清县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促进教师成长。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课程、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使工作室成员在规划周期内,荣誉、称号有进一步提升。
(二)引领教学改革。在教学实践中引领课改实验、研究课堂教学,为课堂教学改革提供成功典范。并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论坛、专题纪录片等形式,面向全县推广,形成规模效益。工作周期内(每学年),工作室主持人及其成员至少开设一次县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
(三)开展课题研究。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学科教育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学科学段教学衔接等重要基础性课题进行专题研究。规划周期内(三年),工作室要主持一个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部门立项的研究课题。
(四)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名师工作室要结合课改,结合本室目标,开放性的开展工作,借助网络、媒体,把一对多的帮扶辐射到全县。通过网络互动交流,实现资源共用,成果共享。
二、管理考核办法
(一)对工作室的考核。按三年一个规划周期,实行目标考核;按每学年一个工作周期,实行年度考核。
1.工作周期考核(学年)。在工作室运行期内,由教体局进行每年一次过程性评估。
2.规划周期考核(三年)。在工作室的一个规划周期末,教体局进行终结性评估。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方式进行考核。
(二)对工作室成员的考核。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主持人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
(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1.对在考核中取得优秀的工作室和主持人、成员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成绩突出者,优先推荐为省、市高一层次培养对象。
2.对工作室组织运行不力、过程性评估不理想的工作室予以警告,并核减相应的工作室经费。整改无效的,予以摘牌,停止运行。
3.每个规划周期(三年)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名师工作室和成员须进行新一轮的申报工作。
(四)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纳入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考核内容。各单位须创设良好条件和保障机制,促使名师工作室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附件2
宝清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
|
单位 |
主持人 |
工作室名称 |
|
高级中学 |
毕书宾 |
毕书宾工作室 |
|
第二高级中学 |
赵喜友 |
赵喜友工作室 |
|
第三高级中学 |
张航 |
张航工作室 |
|
第一中学 |
李德军 |
李德军工作室 |
|
第二中学 |
沈晓清 |
沈晓清工作室 |
|
第三中学 |
刘影 |
刘影工作室 |
|
第四中学 |
季婷婷 |
季婷婷工作室 |
|
第一小学 |
康蕊 |
康蕊工作室 |
|
第二小学 |
孙红 |
孙红工作室 |
|
第三小学 |
赵亚楠 |
赵亚楠工作室 |
|
第四小学 |
马秀萍 |
马秀萍工作室 |
|
第五小学 |
裴秀娟 |
裴秀娟工作室 |
|
实验学校 |
宁春波 |
宁春波工作室 |
|
第八小学 |
逯丽 |
逯丽工作室 |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ICP备案号:黑ICP备202403227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