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3-26 10:29 来源:

2023年度,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将法治工作贯穿到住建工作各个环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有力促进住建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组织机构。根据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为宝清县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在局党组领导班子分工中,明确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保障。制定了《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细化分工责任,明确了普法方向和责任科室。“八五”普法以来,安排普法工作经费,专项用于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支持开展住建干部学习培训、内部法治环境建设、对外普法宣传等,有效确保法治政府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落靠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学法与干部日常学法相结合。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大会上开展形式多样的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住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同时并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丰富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水平。“八五”普法以来,我局干部分类学法考试通过率均达100%。2023年,我局共计6人通过执法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与监督证,执法水平和执法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四)抓好多途径普法宣传工作。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日常执法工作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将普法宣传贯彻于,执法工作全过程。通过调查取证、征求意见、处理处罚等执法环节,向执法对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在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同时提高执法遵从度,不断提高广大市民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同时我局充分利用城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推送住建法律法规知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结合住建治理热点难点开展普法,加强对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就住建法律法规举行专题培训,提高住建干部职工法治能力。

(五)坚持依法用权正风肃纪。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组织召开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坚持把廉政建设贯穿住建工作全过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把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深、走实,以实际行动来体现和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始终将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明晰责任和任务,统筹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大事大抓,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均通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推动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请销假、外出报备、上下班签到、文件批转等各项机关管理制度,着力补齐制度短板、机制缺项,不断强化机关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并要求派驻纪检组加强对修订制度执行的监督落实,真正将制度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思想认识还有差距。少数干部群众认为,普法工作开展十多年,但违法犯罪现象仍屡禁不止。因此,出现了

“普法无用”的模糊认识,把普法工作看成是软任务,存在着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这样一种倾向,认为其他工作抓好了,看得见,摸得着。普法宣传工作没有硬指标,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序上难以衡量,不用着急。因而把普法工作当作可抓可不抓,可多抓也可少抓的事情看待。

(二)保障机制不够完善。运行模式的保障机制不完善、不健全,存在许多不足,至今还没有一部法律法规来规范普法宣传教育;同时检查考核力度不强。大多数地方、部门检查考核力度不大,没有建立检查考核机制,

法治工作仅仅停留在“购一本法律书、听一堂法律课、记一次学法笔记、参加一次法律考试”走过场的形式上;

(三)经费保障力度不够。普法宣传教育经费没有保障,普法宣传经费标准无依据,经费来源无保障,有限的经费也不能专款专用,也没有纳入财政预算,致使法治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一)从领导带头上加快转变。领导干部是加强法治建设的典范和表率,带头抓好法治建设尤其重要,其引领作用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一个班子、一支队伍、一个单位。因此,我局将加强和改进法治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手段,充分发挥领导这个“龙头”的导向作用、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努力做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典范,做勤奋好学、调查研究的典范,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典范,做坚持党性、坚持原则的典范,形成法治建设群众看干部、干部看领导,基层看机关的局面。

 (二)从运作机制上加快转变。法治建设必须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为其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对法治建设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肯定表扬,对作风涣散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通过扶正压邪,达到抓两头促中间的效果。同时建立专项检查组,经常开展督查,通报督查情况,实行批评、通报,并将实行内部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考评考核体系。

(三)从选人用人上加快转变。把法治建设与选人用人有机地结合起来,要严把“入口”关,围绕“加快经济发展,转变法治作风”这个主题,进一步严格干部选任标准,大胆选用善于谋划发展的干部,善于抓落实的干部,能干实事业绩突出的干部,群众公认的干部,使用人导向和干事创业导向统一起来。形成法治建设的良好用人导向。

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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