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宝清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02-03 14:24 来源:

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

宝清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宝清县人民政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依宪执政全力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营商环境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创了宝清县法治建设工作的新局面,现将宝清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学习制度,加强政治学习。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做到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到位细化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进一步加大政府领导干部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加强政务服务建设。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对县级权责清单进行调整规范,调整规范县级权责事项3128项。经宝清县十七届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并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进行动态调整,不得随意增加或者减少行政权力及要素内容,机构改革或者法律依据修改等情形发生后,及时向本级权责清单管理机构提出行政权责清单调整申请。按照便民原则和“环节最少、时间最短”的要求,继续整合相关的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提供优质服务,方便服务对象。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全面清理自设行政许可事项,及时纠正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规行为。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切实做到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等依申请类行政权力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依职权类行政权力全覆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增加政府及其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其法定职责。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支持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掌上办”“跨省通办”“区域通办”,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抓好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来访办事。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制定《宝清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按照《双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要求,集中清理我县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内容。经过清理,保留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0件,废止10件。按时完成清理任务并将清理结果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强化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落实《宝清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切实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评估制度。按规定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并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县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规范有序。积极通过宝清县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开,增加了工作透明度。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结合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深入开展执法证清理、执法人员梳理工作,加强全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杜绝合同工、临时工执法。切实加强法治工作队伍职业保障力度。建立完善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二)强化法治队伍专业能力。一是注重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抓好普法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邀请法律顾问,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讲座,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处理事务能力。二是全年组织相关人员到法院旁听案件庭审,组织观看案件庭审录播,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形成系列化、常态化的普法工作模式。

(三)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了《宝清县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对全县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规范,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司法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严格按照《双鸭山市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积极加快推进证明事项告知相关工作,规范流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双鸭山市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行政裁决工作中的运用。建立行政裁决告知制度,健全行政裁决救济程序的衔接机制。加强行政裁决调解工作,在行政裁决纠纷多发领域,探索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在依法维权中的负担。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依法处置能力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制定应急制度,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

七、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5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印发了中共宝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宝清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法办发20211号),并在我县微信公众号“微看宝清”和“宝清县普法办”转载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

(二)落实行政复议“应受尽受”工作要求。依法公平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021年,宝清县司法局法制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其中受理行政复议申请6件,维持5件,责令履行1件,不予受理3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50余人次。有效维护了行政复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提升了政府公信力,真正做到了依法行政,复议为民,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应诉事项,提高行政应诉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照被诉行政行为“谁主管谁应诉、谁承办谁应诉”的原则,确定应诉承办单位。将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以及应诉承办单位按照规定履行应诉职责的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按照《黑龙江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及时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诉讼主体的生效判决、裁定。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人职责一是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普法。二是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落实本级政府经费投入,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三是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四是县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五是县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对下级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有检查、有督促。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等指标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总分值的10%。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约谈整改。

)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一是制定实施全县“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法律公开课以案说法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普法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宣传的互动性和教育效果。二是打造具有宝清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大力加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重点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等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具有宝清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加强对新任“两委”班子的法治教育培训。三是多渠道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微看宝清”“宝清县普法办”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具体举措,广泛报道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动态,形成浓厚的普法氛围,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十一、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政府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继续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意识,落实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聚焦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领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实践,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浓厚法治氛围。继续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和法律知识讲座,深入宣传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各项举措。

)进一步构建法治监督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证管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特此报告。

               宝清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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