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宝清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学人员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示以及体检考察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03-19 11:06 来源: 宝清县卫健局

根据《2023年宝清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学人员公告》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已完成,现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将体检考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公示

2023年宝清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学人员总成绩及体检考察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表1)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3月20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

二、体检考察

本次招聘体检工作从2023年3月23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考察工作从2023年3月30日起至2023年4月7日止。

(一)体检

入围体检的考生自行到综合类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中心“公务员体检”的体检项目)并出具体检结论性报告,2022年9月30日之后的体检报告均视为有效。纸质版体检报告在考察时上报给宝清县卫生健康局考察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执行。因未按时限要求提供体检报告的考生,视为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不予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宝清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工作。考察组通过查阅考察对象人事(学籍)档案、个别座谈、倾听周围同志意见以及审阅提交的相关资料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对象按时限要求递交考察组要求的相关材料,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料者,须书面说明原因并报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提交的资料不全、不真实的,与报名资格不符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其他应注意事项

考察期间,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宝清县卫生健康局会主动与考生联系,如因考生通信联络不畅等原因导致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于入围此次考察的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察的,其行为将记录在相关人事考试诚信档案中。同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第十二条规定“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附件1:2023年宝清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学人员总成绩及体检考察入围人员名单.xlsx         

 

                                                 宝清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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