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清县国有农业用地价格评估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切实保障国有农业用地价格公平公正,依据宝清县国有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县政府决定成立宝清县国有农业用地价格评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沙 闯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兴国 副县长
成 员:林灼涛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服务中心主任
肖海鹏 县财政局局长
叶玉刚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关宏伟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胡 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春伟 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国强 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生产科科长
郎 俊 甫田国有土地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大伟 宝清镇副镇长
牛 瑞 七星泡镇副镇长
刘 建 青原镇党委副书记
姜英昊 夹信子镇副镇长
高伟程 小城子镇副镇长
丁 金 龙头镇副镇长
宋昌林 朝阳镇副镇长
崔 巍 万金山乡副乡长
刘志义 尖山子乡副乡长
王生全 七星河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国有农业用地价格评估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郎俊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办公室主任批准。
联络人:郎俊,联系电话:18346972999。
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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